CCEA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广大泛营地教育工作者加入营地教育联盟的要求,加强对成员的管理和服务,根据《CCEA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CCEA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采取单位成员制。
第三条 成员由CCEA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统一注册登记,接受成员赞助费,发放理事成员证书(普通单位成员不再发放任何纸质及电子版证书)。
第二章 单位成员
第四条 成员类别
中心成员分为理事单位成员和普通单位成员两类。
理事单位成员包括发起理事单位、符合中心理事单位增补条件的企业和组织。
普通单位成员为认可中心理念及价值观且其申请已经被中心批准的企业和组织。
第五条 成员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有资格申请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成员:
一. 有加入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的意愿;
二. 同意遵守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章程和联盟其他有关规定;
三. 愿意履行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成员的义务;
四. 各营地教育科研机构、营地教育类社会团体以及与营地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等。
五. 泛营地教育行业下的国内研学、国际游学、线上线下素质教育、教育产业链上下游、特色学校及营地教育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章 成员费用
第六条 成员费用
一、理事单位成员费用
一次性捐赠入会费拾伍万元人民币(¥150,000元/3年),理事单位成员期限为3年(会员期限自CCEA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颁发理事单位成员证书之日起至第三年颁证之日当天。)理事单位3年任期内,不再向中心捐赠费用,任期届满后,理事单位成员每年应向中心捐赠成员费壹万元人民币(¥10,000元/年)。
二、普通单位成员费用
普通单位成员按年捐赠会费,会费标准为贰仟/2000(该会员单位所在国币种)(例如:中国:¥2,000元/年;澳大利亚:2000 AUD/年),自秘书处发送普通单位成员编号之日起至次年颁证之日当天为一年,单位成员可随时加入,名额不限。
三、普通个人成员费用
普通个人成员按年捐赠会费,会费标准为陆佰/600(该会员单位所在国币种)(例如:中国:¥600元/年;澳大利亚:600 AUD/年),自缴费之日起至次年当天为一年,个人成员可随时加入,名额不限。
第四章 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
中心成员捐赠的会费主要用于每年CCEA营地教育大会和各种培训活动及秘书处日常运行。秘书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起草年度财务报告,向理事会报告。
中心除了成员捐赠的会费,还接受包括成员在内的社会各界捐赠。
第五章 成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八条 成员的权利
一、理事单位成员权利
1.参加中心理事会会议,享有本中心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建议权以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2.优先享有本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的承办权及赞助权;
3.优先享有对本中心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进行监督的权利;
4.可在对外宣传中使用中心LOGO并冠以“CCEA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理事单位”名称,同时收到秘书处寄出的定制理事单位水晶牌匾一块;
5.在年度国家营地教育大会CCEC举办期间获免费展位1个(价值2万元)、免费工作坊分享1次、大会免费门票2张、招待晚宴(或欢迎晚宴)邀请函1张(限1人),以及企业名称、简介和LOGO等品牌信息出现在大会会刊上等优先权;
6.优先享有在CCEA中心组织的自媒体矩阵联盟中,获得机构个性化内容推送(或活动报道)机会,打造热点,获取流量;
7.优先享有在CCEA中心官网、官方微信等沟通平台上的品牌信息传播服务;
8.优先享有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研讨会、活动或专业培训的权利并享8折优惠;
9.优先参加CCEA组织的国内外考察团对企业、协会组织及营地等的相关考察学习活动,享有CCEA提供的企业间互访互助、资源共享的“桥梁”服务;
10.进入CCEA中营联企业数据库,精准了解企业需求,优先于普通会员企业通过CCEA建立的全部工作网络获得行业上中下游相关企业间合作及资源对接的服务机会;
11.每月可免费在中心的媒体矩阵平台同步发布一次企业招聘广告。
14.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1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普通单位成员权利
1.优先享有中心举办各类活动的赞助权;
2.优先享有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3.优先享有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或培训的优惠及减免;
4.进入CCEA中营联企业数据库,精准了解企业需求,通过CCEA中心搭建的部分工作网络寻求企业间合作机会;
5.可在对外宣传中使用中心LOGO并冠以“CCEA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成员单位”名称字样(CCEA不再提供会员单位纸质证书);
8.对本中心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的权利;
9.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普通个人成员权利
1.优先享有中心举办各类活动的赞助权;
2.优先享有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的优惠及减免;
3.对本中心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的权利;
4.通过中心建立的部分工作网络寻求相关资源及合作和学习的权利;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成员的义务
成员的义务包括:
1.遵守本中心章程及有关规定;
2.遵守并执行本中心决议;
3.完成中心交给的相关任务;
4.维护中心合法权益;
5.积极推广中心的理念及价值观,协助建立中心自媒体社区;
6.按中心规定交纳会费;
7.向中心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与信息;
8.理事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入会和退会程序
第十条 入会程序
凡符合本招募细则第五条的公司和组织均有资格申请成为CCEA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成员。入会申请程序如下:
一、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 单位成员及个人成员通过CCEA线上社区加入,然后联系秘书处注册备案,通过秘书处邮件获得会员编号后即算注册成功;
2. 签署CCEA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公约;
3. 申请成为理事单位成员
二、递交申请的方式(二选一)
1. 申请文件(PDF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秘书处邮箱:brand@cceacamps.org。
2. 申请文件及资料(纸质版)寄送至秘书处(邮寄地址向秘书处咨询)。
三、成员入会申请审核程序
秘书处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全部申请文件和资料后,即开始对申请人的入会资格进行核实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申请人会员资格的决定。
1.如果秘书处作出给予申请人会员资格的决定,将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该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员费。秘书处在确认收到该款项后1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正式的成员编号或理事单位牌匾,申请人的入会时间以发放编号日期或理事单位牌匾上的签发日期为准。
如秘书处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申请人会费,将向申请人再次发出书面通知,申请人在该通知的期限内仍未缴纳成员费,秘书处将终止申请人的入会申请流程。
2.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或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够充分的,经秘书处批准后,秘书处将在收到入会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补充相关文件和资料。
如申请人在该期限内未补充相关文件资料或补充的文件资料仍不符合要求的,秘书处将第二次发出书面通知,自第二次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未补充相关文件资料或补充的文件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秘书处将终止申请人的入会申请流程。
3.理事单位成员申请需要现任理事单位三分之二投票通过方可获得理事资格。理事单位的入会将主要考察理事单位与营地教育行业的相关度,能为联盟提供的贡献度,行业影响力和行业口碑而确定。
四、成员费的支付方式
相关理事成员或者普通企业成员费用统一转账至以下账户,转账成功后请发邮件或添加秘书处微信(联系方式详见下文)告知:
开户行:中国招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
账户名:深圳市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
账户号:755930713510601
第十一条 成员退会
一、成员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二、理事单位成员与普通单位成员决定退出中心时,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CCEA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秘书处,一旦得到理事长书面签字确认,其会员资格即自动终止,同时会员应交回《CCEA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理事单位/成员单位》证书。
三、理事单位成员及普通单位成员逾期30天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四、理事单位成员和普通单位成员退会申请被接受后,会费的退还根据以下原则进行:
1. 3年期理事单位成员
-
正式入会后,全部会费80%不得退还;
-
其余20%的捐赠会费,可根据退回时间予以退还。如果在入会后一年内退会,则该20%的会费可以全部退回。从第二年起,每年递扣该20%会费的1/2,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 普通单位成员
-
正式入会后,全部会费不得退还。
第十二条 成员续费
第十三条 成员资格终止
任何成员有严重违法行为、或从事损害中心或成员利益的行为,对中心声誉造成损害及经济损失的,秘书处报经理事会同意有权终止其成员资格。会费不予以退还,但应事先通知该成员。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 解释
本细则解释权属CCEA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秘书处。
第十五条 生效/适用
本成员招募细则自2016年12月01日起生效,适用所有成员,包括本招募细则修订前招募的成员和以后的新成员。
CCEA中营联营地教育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05日